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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力通报183企不良行为,11名企现身(附全名单)

2024/11/4 14:24:22  来源:电缆网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2024年10月)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4-11-01 

此次通报的183家供应商中,日立钱电(杭州)变压器有限公司、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电瓷厂有限公司、石家庄西屋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扬州北辰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米格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瑞恒驰电气装备有限公司、长江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胜电气有限公司11家在电力设备行业里较为知名。

日立钱电(杭州)变压器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整改未完成:在 2021 年 05 月抽检中发现,该供应商供江苏公司的 10kV 变压器产品,温升,短路承受能力试验不合格,属于一般质量问题。约谈时供应商已签字盖章并承诺按时完成整改。后期,公司通过书面送达、微信和电话的方式多次催促其进行整改,其仍然屡次拒不配合。处理期满在江苏公司未完成整改,延期一年仍未完成整改。

处理措施:2022 年 05 月 03 日-2023 年 05 月 02 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继续列入黑名单至整改完成

处理范围:所有品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抽检不合格:该供应商供江苏公司的 10kV 变压器,在 2024 年 4 月抽检中发现,短路承受能力试验不合格,属于一般质量问题。不合格积分为 1 分。

处理措施:2024 年 11 月 01 日-2025 年 04 月 30 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 6 个月

处理范围:10(20)kV及以下变压器

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抽检不合格:该供应商供江苏公司的箱式变电站产品,在 2024 年 11 月抽检中发现主要元件变压器-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量不合格,属于一般级问题。不合格积分为 1 分。

处理措施:2024 年 11 月 01 日-2025 年 04 月 30 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 6 个月。

处理范围:10(20)kV及以下箱变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抽检不合格:该供应商供江苏公司的柱上开关设备产品,在 2024 年 5 月抽检中发现,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不合格,均属于属于较严重质量问题。不合格积分为 2 分。

处理措施:2024 年 11 月 01 日-2025 年 04 月 30 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 6 个月

处理范围: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

上海电瓷厂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抽检不合格:该供应商供江苏公司的交流三相隔离开关产品,在 2024 年 04 月、2024 年 06 月抽检中发现,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不合格,均属于较严重质量问题。不合格积分为 4 分。

处理措施:2024 年 08 月 01 日-2025 年 07 月 31 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 12 个月

处理范围:10(20)kV及以下隔离开关

石家庄西屋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抽检不合格:该供应商供江苏公司的电能计量箱产品,在 2024 年 04 月抽检中发现,计量箱外壳封闭防护等级(IP 代码)验证试验不合格,属于较严重质量问题。不合格积分为 2 分。

处理措施:2024 年 08 月 01 日-2025 年 01 月 31 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 6 个月

处理范围:电能计量箱

扬州北辰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抽检不合格:该供应商供江苏公司的环网柜产品,在2024 年 05 月抽检中发现,工频电压试验不合格,属于较严重质量问题。不合格积分为 2 分。

处理措施:2024 年 08 月 01 日-2025 年 01 月 31 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 6 个月

处理范围:10(20)kV及以下环网柜(箱)

江苏米格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抽检不合格:该供应商供江苏公司的箱式变电站产品,在 2024 年 6 月抽检中发现,短路承受能力试验不合格,属于一般质量问题。不合格积分为 1 分。

处理措施:2024 年 11 月 01 日-2025 年 04 月 30 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 6 个月

处理范围:10(20)kV及以下箱变

江苏南瑞恒驰电气装备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抽检不合格:该供应商供江苏公司的柱上开关设备产品,在 2024 年 5 月抽检中发现,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不合格,属于较严重质量问题。不合格积分为 2 分。

处理措施:2024 年 11 月 01 日-2025 年 04 月 30 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 6 个月

处理范围: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

长江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抽检不合格:该供应商供江苏公司的低压综合配电箱(JP 柜),在 2024 年 8 月抽检中发现, 温升验证不合格,属于较严重质量问题。不合格积分为 2 分。

处理措施:2024 年 11 月 01 日-2025 年 04 月 30 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 6 个月

处理范围:10kV 及以下配电箱(JP柜)

百胜电气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整改未完成:2022 年 07 月抽检中发现,该供应商供江苏公司的箱式变电站产品,直流电阻不平衡率测量,内部电弧试验,温升试验不合格,属于较严重质量问题。处理期满供应商整改未完成,继续暂停中标资格。

处理措施:2022 年 11 月 04 日-2023 年 05 月 03 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继续暂停中标资格至整改完成

处理范围:10(20)kV及以下箱变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附件1所示。新修订的《办法》于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对于在2023年11月10日及以前处理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按照2020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予以处理。

说明:上述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

供应商整改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对于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向业主单位或专业部门提供有关的信息和数据,并积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质量调查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经业主单位认可;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免费处理或更换,且检测合格,赔偿由此引起的附加调试配合等费用,并对同类产品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对于存在批量质量隐患或家族性缺陷的产品应全部免费召回或积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治理。

3.对于交货问题,供应商应在与业主单位协商后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交货。

4.对于服务问题,供应商应制定整改措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做出不再发生类似问题的书面承诺。

5.对于前期不履约或未能正常履约的,供应商应提供整改报告及能够正常履约的支撑材料。

6.对于诚信、行贿等问题,供应商应做出不再发生类似问题的书面承诺。

请相关供应商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提交至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联系电话:025-81022620

 

附件1: 附件1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示 编号:2024-4.pdf

附件2: 附件2 关于××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模板).doc

附件3: 附件3 供应商承诺书.doc